详细内容
病历服务:
病假条、CT/B超检查报告、怀孕证明、诊断证明、各项病例单据;
病历单、诊断证明书、疾病处理意见书(病假条);
门诊/住院缴费票据、用药费用明细清单等。
优势服务:
以真心换真情,站在客户角度,全力为客户纾困解难!
业内经验丰富,一对一专业服务,从此让客户更舒心省心放心!
专业铸就品质,服务赢得信赖,通过我们的不断努力和进取,一定能够实现与新老客户互惠共赢!
医院收据是可以医保报销的。医保分两个帐户,个人帐户体现在医保卡内的钱,可以用来在定点药店买药,门诊费用的支付和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的支付;统筹帐户,由医保中心管理,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当地医保报销的费用由统筹帐户支付。
在就医的时候,向定点医院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,在结帐的时候,该个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或者现金支付,该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保和医院结算,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。
医院收据就是交钱的时候医院给的提供相应数额的收据, 证明已经收到付给医院的钱,出院的时候,用收据结算花多少钱,结算单上会体现在医院花了多少钱。一般的报销需要医院提供四种材料:结算单、明细、诊断书、病例。
根据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》第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:门(急)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(即入院记录)、体温单、医嘱单、化验单(检验报告)、医学影像检查资料、特殊检查()同意书、手术同意书、手术及麻醉记录单、病理报告、护理记录、出院记录。